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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26”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7日

2021年7月26日9时40分许,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受新罗区人民政府委托,龙岩市新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牵头组织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区工信局、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和龙岩市公安局西陂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并委托专家对本起事故进行了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对相关信息、数据资料、事实材料、相关证据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8日,公司住所位于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赤坑片区江山公路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802581142663K,法定代表人:陈颖耀,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经营范围:连续搬运设备的生产,连续搬运设备配件的加工;机械设备及其配件、汽车零部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工作人员99人,其中管理人员9人,技术人员5人,一线操作人员58人,业务、后勤等27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陈颖耀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书编号为180810100105,有效期:2018年8月14日至2021年8月13日。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7月26日上午8时30分许,仓管员饶金燕和文员罗玉琴一起到原材料堆放区盘点物资。下料工方文雄协助饶金燕、罗玉琴进行原材料盘点,他用吊装带绑好需要盘点的原材料的一端,接着将吊装带挂在行车吊钩上,然后开动行车吊起钢管的一端,吊装位置距离钢管端部约1米,吊装高度大约1.4米。饶金燕和罗玉琴对被吊起的原材料型号和数量逐一进行清点。在盘点第三堆原材料时,为准确清点散落在地上的钢材数量,方文雄进入到悬停的吊装钢材下方盘点物料,饶金燕和罗玉琴在旁边登记。上午9时40分许,吊装带突然断裂,吊装的物料掉落下来砸到了正在物料下方盘点的方文雄,方文雄被掉落的原材料压着,没有动弹。饶金燕和罗玉琴见状受到惊吓,赶紧躲闪,立即向车间门口跑,一边跑一边叫;“出事了,出事了”。

(二)应急救援过程

7月26日上午9时40分许,在旁作业的下料工游振源听到物料掉落的声音,转头一看,看见钢材掉落在地面上,方文雄被钢材压着没有动弹。游振源和闻声赶来的仓库员工吴培海一起另拿了一条吊装带将压在方文雄身上的钢材绑好,用行车将钢材吊起移开,然后将方文雄抬到平坦地面上,等待救护中心医护人员前来抢救。事故发生之后,林维炜、朱兆科、范才春等管理人员也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施救。在救援过程中,在场的技术员龚旺彬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9点59分许,120救护中心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对方文雄进行抢救,方文雄经抢救无效死亡。林维炜随即拨打了“110”进行报警,西陂派出所民警于10点49分抵达现场。10点54分许,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刑侦大队法医和技术队民警抵达现场对死者方文雄及周边现场进行勘验并做了相关检查。 11时20分许,死者方文雄被送往龙岩市殡仪馆。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86.45万元。

死者简况:

方文雄,男,53周岁,汉族,生产车间下料工,籍贯:龙岩市新罗区东城。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1、方文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擅自进入起重机械吊运重物下方区域进行钢材清点作业。

2、因吊运钢材的吊装带破旧,无法承受钢材的载荷引起突然断裂,造成钢材坠落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间接原因

1、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不到位,在方文雄违章进入起重机械吊运重物下方区域进行钢材清点作业时,无人及时阻止劝导方文雄停止违章作业。

2、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将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防范措施对从业人员培训到位,未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3、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和吊装带破损的安全隐患,未制定吊装带定期检查更换的措施制度。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通过对本起事故进行广泛的调查、取证和分析,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1、方文雄,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下料工,违章冒险作业,擅自进入起重机械吊运货物下方进行货物清点,被掉落的货物砸死,导致事故的发生,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

2、郑健雄,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备料组组长,未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3、范才春,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未及时发现下料工违章进入吊运货物下方进行清点的行为,并予以制止,现场管理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4、林维炜,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质量计划部部长兼安全管理人员,对车间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将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防范措施对从业人员培训到位,未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5、陈颖耀,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未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应负有责任,建议由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将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防范措施对从业人员培训到位,未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发现方文雄违章进入吊物下方清点作业的行为,并予以制止,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造成发生1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议由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设明显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2、龙岩市易力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应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将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从业人员培训到位,提高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除麻痹思想,杜绝三违现象。推动每一个员工“明职责、会操作、知风险、能应急、除恶习”,筑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确保企业稳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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