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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万黄线输电线路“5·5”触电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吉水县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2月02日

2022年5月5日16时50分许,普元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在220kV万黄线输电线路#053-#054杆段之间开展测绘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供电公司迅速赶赴现场核实,科学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好善后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月13日,万安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县监委、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五丰镇政府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县人民政府220kV万黄线输电线路“5·5”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随即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事故现场和事发单位勘察询问、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防范措施和工作建议。

2022年8月31日,事故调查组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报审220kV万黄线输电线路“5.5”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9月3日,县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2023年8月1日,县安委办牵头相关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小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和工作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小组通过座谈问询、资料审查、查阅文件等方式,对事故涉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交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估小组组成。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肖慧华同志任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郭智伟同志为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县总工会、五丰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小组。

(二)评估范围和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普元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企业(赣州智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工作成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等落实情况。

(三)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

1.发包单位:赣州智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59652121XU,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5号-5楼房副楼第三层写字楼,法人代表:梁万荣,营业时间:2012年05月25日至2032年05月24日,经营范围:220千伏及以下输变配电工程勘测设计及相应配套的土建工程勘测设计;工程咨询、图纸审查、输变配电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

2.承包单位:普元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70104570H,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泉源路68号,法人代表:沈中明,营业期限:2007年12月1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设计、勘察、咨询等。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32092069,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资质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2-01031-2010,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承修、承试类叁级,有效期至2022年12月5日。持《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工程测量,证书编号:乙测资字32508996,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6日。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20kV万黄线输电线路“5.5”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共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建议3项,落实情况如下:

1.普元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赣州智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认真汲取事故惨痛教训,组织公司所有部门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排查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面排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了《赣州智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汇编》、《专业管理制度》、《勘测作业安全交底记录表》、《辅助协作管理办法》、《图纸内部审查制度》等管理程序文件。事故发生以后,220kV万黄线等14处对地距离不足隐患治理工程进展顺利,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县电力、通信管线设施施工单位结合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今年以来,全县电力、通信管线施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3.县发改委作为能源安全专委会的牵头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严格落实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领域安全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全面排查治理能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类似生产安全事故。

三、事故处理落实情况

根据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20kV万黄线输电线路“5.5”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共建议给予行政处罚责任人员6人,给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2家,落实情况如下:

(一)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

1.龙斌,男,汉族,普元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办事处负责人,履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组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2022年5月9日,万安县公安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其取保候审,现已撤销相关指控。

2.沈中明,男,中共党员,汉族,普元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督促检查本单位承接的《项目辅助勘测设计》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万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9.6万元。

(三)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普元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教育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到位,未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万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2万元。

四、评估结论

根据评估小组的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及工作建议均得到有效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员、单位的处理建议均得到有效落实,其中行政机关对事故责任人员行政处罚9.6万元,对事故责任单位行政处罚32万元,至此,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及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均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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