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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6·17”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瑞安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2月02日

2019年6月17日上午9时许,位于瑞安市林川镇溪坦村望溪路2号的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事故造成操作工邹某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瑞安市应急管理局立即派员人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及时向瑞安市人民政府报告了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6月19日,成立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单位参加的“6·17” 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监委(监委)派员参加,对事故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调查组还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技术勘验分析。6月28日和8月2日,调查组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分析,一致认为这是1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明确了事故责任,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形成如下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概况及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单位概况

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27日,公司住所:瑞安市湖岭镇(现林川镇)溪坦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注册资本:壹佰万元;营业期限:2015年01月27日至2035年01月26日止;经营范围:家居用品、家用纺织品、圣诞礼品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现有员工7人, 2018年产值约200万元。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9年6月17日上午7时,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邹某某正常上班,他来到压缩包装机前打开电源,将前天留下的枕心进行封口,将封口后的枕心放入纸箱内,并进行打包。上午9时许,公司管理员王某某在离他2米远的长桌子上进行裁剪。王某某听到压缩机的响声后,发现邹某某坐在压缩包装机前的凳子上,头部被压在包装机的上压板下,双手被压在头部下。王某某开启压缩包装机的第一个红键将其压板升上,与员工诸某某一起将邹某某抬出来。当时邹某某头部侧面有血,耳朵里有血流出。公司管理员王某某拨打“120” 求救。“120”医生到达现场后,对邹某某进行了生命迹象的测量,判定邹某某已没有生命迹象。

二、事故单位安全状况及监管情况

(一)事故单位安全状况

经现场勘查,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混乱,机械设备(压缩包装机)操作开关双重设置;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另外,该公司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邹某某开展上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监管情况

2019年3月4日和4月22日,瑞安市林川镇网格干部陈某某对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巡查,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发放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2019年3月10日和4月29日,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验收,均合格通过。3月15日,林川镇人民政府与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签订了《林川镇2019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网格干部监管基本到位。

三、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邹某某,男,45岁,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6万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死者邹某某违规操作,在未关闭机器电源的情况下,将头和手进入压缩包装机的下行压板下,触碰了压缩包装机的操作开关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对从业人员邹某某开展上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由以上分析,认定该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一)死者邹某某违规操作,在未关闭机器电源的情况下,将头和手进入压缩包装机的下行压板下,触碰了压缩包装机的操作开关,导致发生事故,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betway必威官方网站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瑞安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防范整改措施

(一)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常识和技能。

(二)瑞安市林川镇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

1.督促和指导温州市可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落实隐患整改;

2.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就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自查,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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