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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酒送命劳资双方引发工伤之争维权之路倍感崎岖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1月16日
2006年2月9日,周蓉一个人又一次徘徊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手里拿着法院的驳回申请通知书,有些不知所措。
    
     两年前,她的丈夫陈春林因为陪厂里的客人喝酒而猝死,离她而去。周蓉东奔西跑想为丈夫讨回公道,换来的却是中院维持陈春林不属工伤的判决,这意味着她将得不到厂方的任何赔偿。3个月前她向中院申请再审,而现在她刚刚被中院通知:申请被驳回了。
    
     家中的双亲还在期待,两个年幼的儿子还在期待,他们期待今天周蓉会给他们带回去一个好消息,而现在呢?
    
     丈夫陪客一去不返陈春林和周蓉是一对外来务工的小夫妇。自10多年前来到广东后,夫妇俩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这里创出了一片天地。周蓉在中山某公司做财务,而陈春林则在2003年2月来到佛山市南海区合×兴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副总兼旗下合×不锈钢型材厂厂长职务。本来一家大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但一切都在2004年9月3日这天改变了。
    
     据周蓉事后回忆,陈春林当天下午回到厂后,就跟该厂老板谢耀洪在办公室里谈话。4点钟左右的时候,该厂的老客户郭某前来拜访。谢耀洪因为有事,便安排陈春林和另外两位副厂长陪客户吃饭。后据客户郭某证实,当时席间4个人共饮了一瓶泸洲老窖酒。
    
     晚上8点吃完饭后,陈春林与两位副厂长送郭某回酒店休息。在途中陈春林就已经身体不适,并出现呕吐。送完客户之后,因为两位副厂长要去洗头,便驱车将陈春林拉至发廊。进发廊门口时,陈春林说了一句“头好痛”,老板见状立即将其扶到沙发上躺下。据发廊老板的调查笔录记载,当时陈春林走路“摇摇晃晃,脸色很难看,像会倒下去的样子”。后来等那位冯姓的副厂长洗完头后,才发现陈春林躺在沙发已经不行了,马上将其送往附近的松岗医院。经医生诊断,确定陈春林入院前已死亡。2004年9月29日,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陈春林属于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
    
     工伤认定引发官司
    
     周蓉闻讯赶到佛山,得知丈夫去世的消息后立即就昏厥过去。之后的几天,陈春林所在的合×兴实业有限公司派出负责人出面,为周蓉及家属安排了食宿,并答应为陈春林举行追悼会。但后来周蓉向公司提出陈春林因为工作而死,应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公司负责人马上与她翻了脸,公司之后也切断与周蓉的联系,对陈春林善后的事不再过问。
    
     周蓉无奈,只好于2004年9月15日向松岗劳动所递送了材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但第二天相关部门就对陈春林死亡一事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为陈春林是在非工作岗位上死亡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的相关规定,认定不视同工伤。
    
     据此,周蓉于2004年11月11日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撤销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重新认定陈春林的死亡视同为工伤。但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2005年1月31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称申请人(周蓉)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本厅不予支持。
    
     周蓉不服,于是在2005年2月16日通过行政诉讼,将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送上了被告席。经过审理,最后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限定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喜讯传来,周蓉一家都很高兴。因为从出事那天起,陈春林的遗体就一直摆放在南海区殡仪馆内。后来殡仪馆一再催促交费,周蓉一家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拿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找到厂方,双方于2005年7月25日签定了一份协议,这才将摆放了近10个月的陈春林遗体火化。
    
     维权之路倍感崎岖
    
     不料刚安葬好丈夫,周蓉又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她一看上面的内容,心一下子就凉了。原来合×不锈钢型材厂不服禅城区法院判决,又将周蓉一家告上了中院的法庭。
    
     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将陈春林相关整个活动认定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存在“对该事实法律性质的错误判定”。随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对《工伤认定书》的撤销判决,维持原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陈春林的死亡最终没有被认定为工伤。
    
     周蓉对中院这一判决觉得很委屈,她认为丈夫受老板谢耀洪指派陪客户,明明是维系业务关系,到头来却不属于工作,而被老板推脱为个人行为。更令周蓉无法认同的是,中院的《驳回申请再审通知书》中说“……陈春林等人陪客吃饭、饮酒的目的仅是为了沟通感情,保持与郭某的良好关系,而不是为了厂方的具体工作。”这一说法实在叫人难以信服。
    
     周蓉还告诉记者,根据当时与厂方的协议,双方约定在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认定前,由厂方先行支付殡葬的相关费用,该费用最后的扣减按最终的裁决执行。现在中院判她丈夫不属于工伤,意味着她们一家可能还要偿还当初厂里垫付的3万多元费用。几年来周蓉为了为丈夫讨回公道,从出事起就没有再工作,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几乎耗尽了一家所有的积蓄。陈春林的双亲在农村无依无靠,而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这3万多元的负担,对一个几年都没有正常收入的家庭来说,根本无法承受得起。
    
     但是周蓉告诉记者,无论多么艰难,她和一家人都不会放弃。周蓉已经在2006年1月12日向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誓要将这条维权之路走到底,为丈夫讨回一个公道。
     ■回应
    
     厂方一再推托回避采访
    
     记者了解了当事人情况后,于2月20日来到佛山市南海区松岗镇合×不锈钢型材厂进行采访,然而记者在门卫的阻挠下没有能够进厂。
    
     后来闻讯赶来的该厂人事部一位冯姓负责人隔着铁门告诉记者,当时是他代表厂方到殡仪馆交了相关的费用。但是他去年才来,对几年前发生的事并不了解,并表示这里是分厂,如是采访最好去上属的合×兴实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大沥镇的合×兴实业有限公司,其总经理助理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对陈春林的事并不太清楚。只是透露当事的冯姓副厂长已于半年前离开公司,其他的情况则建议记者找劳动部门了解。旁边另一位负责人则直言这件事“不想也不方便告诉你们”。
    
     记者于2月22日上午10时电话联系了合×不锈钢型材厂投资人谢耀洪,对方表示“没有什么好讲”,而且也不方便透露,有什么事可以去问劳动部门,随即挂断了电话。

    劳动局:不属工伤,但也应负责
    
     记者又于24日联系了南海区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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