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有哪些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13日

自1956年以来,国务院以及建设部制定多部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定,主要有:

(1)《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这是1956年国务院为保证建筑施工安全而颁发的第一部规程。并分9章112条。分为总则、一般安全要求、施工现场、脚手架、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和安装、拆除工程、防护用品和附则9个部分。这个规程对指导和推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这是原国家建工总局,于1980年6月颁发执行的。规程分为土木建筑、设备安装、机械施工三大部分。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安全设施标准,二是设备安全装置标准,三是施工组织管理及安全技术的一般要求,四是30个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标准。共有40章832条。

(3)《十项安全措施》这是原国家建工总局,于1981年4月在《关于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提出来的。十项措施内容是: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的要求;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装置;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