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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12日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本项目部负责,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委派一名副经理作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防栓处昼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现场施工所用的大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采用非易燃材料。对木料、有机化工材料等易燃材料要加强集中管理,经常清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可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未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在楼层应划分房间设立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工地消防给水管道和生产给水管必须分开,不能共用。
  现场要配置高压水泵,其扬程要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高层消防用火所必须的水压和水量。楼层施工随结构升高而安设消防设施。
  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安全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的原则,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用火证上要写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批准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能落实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审批。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木材等易燃物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禁止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存放在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也不能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离。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召开治保会,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建立门卫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证出入的制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制定具体措施,做好成品保卫工作,严防被盗、破坏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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