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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工业广场使用行车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08日

一、概述:地面工业广场卸料及转运,为确保卸料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编写此措施。
二、施工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地点:地面工业广场
四、施工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五、工具:钢丝绳、锁具、卸扣及日常工具
六、行车操作工认真执行:
(一)、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使用。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大声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严格按照行车最大起吊重量起吊,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重量不明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七、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认真传达本措施并确保措施在施工现场落实兑现。整个施工过程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施工前应确保施工所使用的工具完好、可靠;
3、起吊前应确保行车的主、副钩头及钢丝绳是否牢靠,保证起吊的设备应小于行车的最大承重;
4、起吊大件时使用24mm钢丝绳头;
5、所有起吊过程前要确保承重处是否可靠,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起吊。起吊时挂钩或钢丝绳必须安放在所吊重物的可靠连接处,严禁乱吊挂;
6、取、挂钢丝绳头时应在主、副钩头停稳后进行;
7、行车在起吊、移动货物的过程中,速度应尽量放慢,起吊时工作人员要远离重物起吊处;
8、放置行车的场地必须提前一天清理;
9、其它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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