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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级应享受哪些待遇?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2月25日

案情

  钱某是海南某环保公司的环保工人,并且与公司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2007年7月2日,钱某于工作时间内清扫指定机动车道,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倒在地,随后,钱某被送往当地“社保定点医院”接受治疗,治疗中环保公司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应的材料,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材料结合调查事实,经过审查、核实后认定钱某为工伤。在钱某伤情稳定后,单位又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经过审查,鉴定委员会于8月2日作出伤残三级鉴定结论。9月2日钱某出院。

  事后,钱某对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钱某将争议提交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钱某的申请,其通过对案件的审查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钱某停工留薪费用、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停工留薪费用、护理费用的期间为7月2日至8月2日即一个月的时间。

  【案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工伤如果导致伤残的,除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将享受伤残待遇,其中涉及停工留薪与伤残待遇的衔接问题,本案也涉及这方面问题,我们以本案为例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时,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做细致的分析:

  一、职工因工致残在医疗期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工伤首先是要接受治疗,职工在治疗过程中,将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以及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和交通、食宿费由相关主体承担的待遇。其中,护理费、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和交通、食宿费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由相关主体予以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停工留薪是有期限限制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但是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待遇不受停工留薪期限的影响,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伤残等级后,依法享受伤残待遇。

  职工工伤如果较为严重,就可能会影响劳动能力,这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享受的待遇就会有所变化,集中体现在停工留薪待遇的终止和伤残待遇的开始,但是其他治疗过程中的待遇保持不变,职工仍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以及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和交通、食宿费由相关主体承担的待遇。具体说来职工工伤确定伤残等级后,应当享受如下伤残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职工工伤为一级至四级时,其伤残较重、劳动能力较差,所以法律规定此时应当保留劳动关系,不允许单位借此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此时职工确实不再适宜从事实际劳动,所以法律规定保留劳动关系的同时规定职工应退出岗位。

  2.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级别的不同工伤职工所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不同,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3.获得伤残津贴。其中,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津贴的支付形式是按月支付的。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所享受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承担。

  对于工伤职工待遇的承担我国采用的是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承担的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停工留薪待遇、伙食补助费的全部以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护理费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共同缴纳,对于护理费用人单位仅仅承担停工留薪期内的。另外,工伤医疗待遇、伤残等级确认后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在本案中,由于是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落实情况产生争议,所以只需分析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根据上面论述用人单位须承担停工留薪待遇、伙食补助费的全部以及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护理费的部分,由于钱某是7月2日入院,8月2日被鉴定为伤残三级,所以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费用以及护理费用的期间为7月2日至8月2日即一个月的时间,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8月2日起。本案中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完全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予以裁决的,是正确的。

  【律师总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后所享受的待遇是多种多样的,这就需要工伤职工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各项工伤待遇,以便在求偿时能有的放矢。作为法官我们建议,受伤职工遭遇工伤伤害时应尽量寻求律师的帮助,有了律师的法律支持会使自己的求偿之路少一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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