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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12月10日

兰溪市城镇化水平不高,大多数人口仍居住在农村,全市农村村民总户数为25.14万户,居住人口为54.12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82.5。1992-2001年10年间的建房总户数为26740户,其中1996-2001年间的年均建房户数为2990户。2001年后,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农户建房必须按照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全市年批准建房户骤减,由2001年的2900户,2002年降至1300户,2003年降至818户。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庄已5-10年没有批基建房了。统计数据表明,全市目前农村村民的建房率约3.25,大部分村民仍然居住在旧房(多数是土木、砖木结构)里,这种状况仍将长期存在。而“娶媳妇、建新房”是农民一生中的两件大事,农村村民建房是历代农民孜孜追求的心愿,预计今后每年约有2至3千户村民需要建房,更多的村民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建房矛盾十分突出。总体看,我市农民建房呈出以下主要特点:一、是零星分散、杂乱无序。
        兰溪市原有22个乡镇、3个街道、646个行政村、2000多个自然村,农民原来建房基本上没有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选址多数选择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村道两侧,绝大多数的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受土地和户籍等多种政策制约,无法离开本土,在居住地建造房屋时常见缝插针,呈现出星罗棋布、分散杂乱的状态。
        二、是量大面广。
        全市农村人口基数庞大,户数多,资料数据显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85241.5亩,占各类建设用地总量的61.37,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是城市、建制镇用地面积的7.16倍和17倍,因此量大面广是农村建房的一个显著特点。
        三、是随意性强。
        村民以前建房主要选择在自留地、承包地或房前屋后的空闲地,由于房屋工程量少,施工难度不大,建造周期较短,以及用地审批困难和村民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村民一旦筹措了足够资金,就择日而动,想盖就盖,带有很强的随意性。另外,村民在房前屋后随意建盖晒谷场、柴火房、猪舍、牛棚和厕所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既占用了大量土地,又影响了村容环境和居住环境的美观。
        农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多方面原因,当前农民建房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问题。
        2001年,根据兰溪市政府的要求,各乡镇、村都着手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目前,全市有241行政村已编制完成,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7.3,还有405个行政村规划没有编制完成,约占总数的62.7。建设规划没有完成的村庄,造成农户建房申请不予审批。有的村即便建设规划编制已经完成,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又存在实施困难的问题。
        1、村庄建设规划超前、滞后,与农民当前实际建房需求的矛盾。
        目前的村庄建设规划是至2020年的规划,具有超前性、前瞻性,与农民当前的经济承受能力、思想观念总体水平形成一定差距。例如按新村规划要求,几个自然村要合并成一个中心村,农户建房规划新址就与原承包田间产生了一定距离,远的达数十里,给原承包田的管理和使用带来不便,造成很多农民不愿在中心村规划新址选址建房。
        前几年,村庄建设基本上没有规划,多数村民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都已批基建房,目前要求新建房的农户只占少数,新村建设规划启动及旧村改造实施带来一定难度。
        还有的村,以前(如92年)编制的村庄规划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如云山街道的毛竹园村,有6户农户建房规划新址碰到了47省道。
        2、新村建设规划启动地块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矛盾。
        经过调查,约有50的村庄建设规划中的启动地块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途为待置换用地或基本农田保护区,只有在办理过农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而农转用的审批手续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还不一定能办下来(要等指标允许),另一方面由于农村30年不变的土地承包政策,新村规划用地的调整、置换存在一定难度。
        3、旧村改造实施困难。
        目前从整体来看,农村普遍存在空心村问题。99年以前在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前,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很多人家有老房又有新房,这些老屋大多是土木结构的,由于年久失修及灾害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已成为破房、危房,无人居住,形成了名符其实的“空心村”。为合理、节约、珍惜及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空心村的整治,即旧村改造已迫在眉睫。按新的村庄建设规划,新村的建设布局整齐有序,势必打乱农户原有宅基划分方式,但由于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及经济条件差距等原因,土地调整实施困难,旧村改造实施难度大。
        二、建房审批手续繁琐,时效较长,审批收费偏高。
        目前农民建房的正常审批程序,一般是农民先打建房申请报告给村里,由村里统一送到镇(乡)、街道,再向国土资源部门领取农户建房审批表,而后又要先经过规划部门逐级审批,再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从建房用地申请到审批,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的时间,再加入有些村里、乡政府及审批部门对建房审批主观随意性大,宽严无度,想批就批,不批就压,造成多数村民对建房审批产生不满。由于条件严,程序繁,时间长,审批难,“托关系,走后门”现象屡见不鲜,违章建房也时有发生。
        尽管目前国
       
        土管理部门对农户建房已采取了零收费的政策,但农户建房仍需支付规划部门的建筑结构设计图纸费、白蚁防治费等相关费用,约合700元/户,部分农民对此产生不满,认为建房审批收费偏高。
        三、违法建房现象多。
        当前,农村普遍存在违章建房现象,尤其在城郊村、城中村,这种现象更加突出。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建房的随意性以及建房审批过程中种种条件的限制。农民违章建房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未批先建,又分为不批就建和边批边建两种情况;二是少批多占;三是一户多宅;四是擅自加层。
        农民建房中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农保率高。
        兰溪地区总农保率为85.5,在金华地区是较高的,如此高的农保率,意味着建设用地指标少,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大,以官塘乡为例,官塘乡总农保率为89.27,其中上李村的农保率高达99.71,即除原有村庄为建设用地外,旁边四周的田、山均为农田保护区,而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基本农田里是不允许建房的。
        二、用地指标紧张。
        农村人口在不断增加,而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人多地少的矛盾原本就很突出,省、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原本有限,再加之,建设用地指标的划拨倾向工业园区,下拨到农民建房的指标就更少了,可谓是僧多粥少,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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