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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住宅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07日

 1基坑与土方
  土方作业现场要有专人指挥,各土方施工区要密切配合、统一指挥。施工现场安排专职交通指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作业车辆,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疏导,保持车距不小于5m,车速不得超过5km/h。
  基坑内施工时,边坡上部应安排专人将杂物清理干净,防止坠物伤人。
  基坑边设置防护栏杆,并悬挂危险标志,夜间施工挂红色标志灯,要有足够的照明,任何人不得在基坑边和陡坡下休息。施工人员上下基坑必须走施工马道。
  基坑及土方边坡边1m范围内不得堆料和停放机具,1m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
  2防水工程
  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防水作业审批手续,现场设专职防火监督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进行防水作业时,应根据施工计划限额领料,禁止在现场进行分装与调配料。
  防水作业期间,现场以及周围20m内严禁明火作业和可能产生的火花的作业,杜绝与明火交叉作业,施工人员不能携带火柴、打火机及火种进入施工场所,操作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应使用不产生静电及不易打火花的工具,非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防水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地下室或封闭的房间内进行防水作业施工时,必须采取强制排风措施。
  防水作业施工现场应尽量不安装电器设备和照明,确需安装时,必须采取与现场相适应的防爆电器设备和照明灯,场所内不允许有电源接头,禁止在操作过程中关开照明灯。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负责安装。
  防水作业时,禁止与电气焊等明火作业上下左右交叉进行。
  防水施工作业量不易过大,应分散进行操作,作业结束后,必须经过3~6小时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用喷灯烤防水卷材时,火焰不应调得过大,火焰距防水卷材应不小于25cm。
  3钢筋工程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应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盘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凳。
  绑扎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高度在3m以上,应搭设工作台,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和马凳。
  绑扎离地面高度超过2m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4模板工程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拆卸过程中,必须有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大模板施工中操作平台、上下梯道、防护栏杆、支撑等作业系统必须齐全有效。禁止在不挂钩的情况下拆除大模板的最后一处固定点和未停放稳固而摘掉挂钩。
  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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