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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厂房上部结构安全环保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18日
一、工程概况
鄂温克发电厂新建工程主厂房上部结构工程,自西向东依次为#1机组、#2机组,沿纵向共15个柱距,总长度为154.20m。汽机房跨度30.9m,煤仓间跨度为13m。运转层标高15.00,汽轮机布置在运转层,磨煤机布置在零米。汽机房、煤仓间组成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成独立受力体系;纵向采用现浇纵梁,形成框架结构。煤仓间共15跨,纵向跨距1~2、9~10轴间距12m;4~5、12~13轴间距11m;8~9轴间距9m,其余跨距均为10m。横向煤仓间B~C列跨距为13m。框架共7层,层高依次为8.15m、14.95m、25.62m、33.45m、43.45m、50.45m层。框架梁最大截面尺寸600×2200mm,框架纵梁最大截面尺寸400×1200mm。楼梯间设置在1~2轴线之间,为现浇钢筋砼结构。
二、编制依据
1.《煤仓间框架、纵梁及楼面》F415S-T0216
2.《汽机房外侧柱、吊车梁及偏屋框架楼面》F415S-T0209
3.《汽轮发电机基座上部结构》F415S-T0214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6.《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SDJ69-2002
7.《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一篇 土建工程篇
8.《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DL5009.1-2002
9.《施工组织总设计》
10.《建筑施工强制性条文标准》
11、东北电力设计院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有关设计变更
三、计量器具、工具、机械
3.1、主要施工机具:
调直机      2         弯曲机      4          切断机        4 
碰焊机      2         电焊机      20          电刨          2 
高压水泵   2         套丝机      4 台        60型拖泵      2 
砼泵车      2         砼罐车      6          QTZ80塔吊     2 
砼振捣棒      40         对讲机      10          10T塔吊       1
3.2、主要施工器具(均应校验合格,并且在有效期以内):
工器具
数量
精度
工器具
数量
精度
全站仪
1台
1mm
经纬仪
2台
2秒
水准仪
3台
±1mm
磁力线垂
2只
 
塔尺
2把
1mm
线垂
4只
 
钢卷尺(50m)
2把
1mm
墨斗
3个
 
钢卷尺(5m)
5把
1mm
塞尺
2把
1mm
四、劳动力组织
4.1、劳力组织:
工程负责人: 王波                 质量负责人:李为生
技术负责人: 陈宗军、尹义文      安全负责人:周庆海
施工管理员: 姜法军               电工负责人: 谢江峰
      工: 500 人               钢 筋 工: 350 人
混 凝 土工: 180 人               电 焊 工: 150 人
 子 工:  80人               钢筋套丝工: 15 人
      工:  4 人                机 修 工: 4 人
      工: 20 人
五、主要安全施工方案
5.1、一般性规定
5.1.1、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必须持登高证登高作业。
5.1.2、所有特殊工种,如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5.1.3、施工前认真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切切实实地将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危险点预防、预控交到每个施工人员心中,并做好交底记录及交底签证。
5.1.4、禁止夜间从事较危险的作业。
5.1.5、禁止在六级或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雾、雨天气等恶劣气侯下进行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较安全的施工环境及人行通道。
5.1.7、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要安排专职电工值班。
5.1.8、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服装和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2、施工现场
5.2.1、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要求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材料、设备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定的地点定值定位堆放整齐,并符合搬运及消防的要求。堆放场地应平坦、不积水,地基应坚实。主厂房施工区域定制平面布置具体见附图(1)
    5.2.2、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应隔开。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2.3、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劳动保护服装并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带钉的鞋,以及短袖上衣或短裤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2.4、施工现场应有急救、保健设施。
5.2.5、场区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等应醒目、齐全。
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10m,并应有良好的瞭望条件。
5.2.6、现场道路不得任意挖掘或截断,如必须开挖,应事先征得施工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同意并限期修复。开挖期间必须有保证安全通行的措施。
5.2.7、现场的机动车辆应限速行驶,时速一般不得超过15km。路边应设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设“危险”、“禁止通行”等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运输繁忙的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5.3、脚手架工程
5.3.1、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70kg/m2。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施工部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5.3.2、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支杆埋入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5.3.3、搭设脚手架时,架管应搭设牢固,脚手架板应用#10铁丝封头固定,且不得有探头扳出现,架板外侧应搭设安全网及横杆围栏1.5米。
5.3.4、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见排架搭设措施,经演算均符合设计要求。
5.3.5、脚手板的铺设:
5.3.5.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5.3.5.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5.3.5.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5.3.5.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5.3.5.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5.3.6、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应装设由上下两道栏杆(上道栏杆高1.2m,下道栏杆高0.5m)和栏杆柱组成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
5.3.7、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5.3.8、拆除脚手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3.9、排架搭拆除时应由专人监护,小型扣件用皮桶,不得乱扔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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