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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危害因素工艺上采取的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1日

1.1.1 火灾、爆炸危害防护措施
        1)控制与消除火源
        ①在易燃易爆区严禁吸烟、带火种和穿带钉皮鞋、不带阻火器车辆进入等;
        ②易燃易爆区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并加强防范措施;
        ③易燃易爆场所一律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④在易燃易爆区严禁钢质工具敲击、抛掷,使用防爆工具或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2)严格控制设备及其安装质量。
        ①罐、阀、管线质量;
        ②对设备、管线定期检、保、修;
        ③设备及电气按规范和标准安装,定期检修,保证完好状态;
        ④易燃易爆物挥发、散落场所的高温部件须隔热、密闭措施。
        ⑤压缩空气储罐设计执行有关国家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在入口管线上设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
        3)加强管理、严格工艺,防止易燃、易爆物料的跑、冒、滴、漏
        ①禁火区内根据“170号公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张贴作业场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
        ②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守工艺规定,防止工艺参数发生变化;
        ③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压力表、安全阀、消防及救护设施是否完好;
        ④检修时做好隔离、清空、通风,在监护下进行动火等作业;
        ⑤加强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经常性检查是否有违章、违纪等现象;
        ⑥压力容器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要定期校验,设备、仪器等设施要有防爆、防静电措施。
        ⑦电焊机定期对地电阻测试,每月测试一次。
        4)确保生产安全,安全设施保持齐全、完好。
        1.1.2 高处坠落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如:
        a) 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b) 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c)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d) 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综合预防、控制要点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a) 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b) 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c) 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d) 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和外侧均要用网封严。吊篮顶要设头网或护头棚,吊篮里侧要绑一道护身栏,并设档脚板。
        提升桥式架、吊篮用的倒链和手板葫芦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倒链最少应用2t的,手板葫芦最少应用3t的,承重钢丝绳和保险绳应用直径为12.5mm以上的钢丝绳。另外使插口架、吊篮和桥式架子时,严禁超负荷。
        e) 要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凡4m以上建筑施工工程,在建筑的首层要设一道3-6m宽的安全网。如果高层施工时,首层安全网以上每隔四层还要支一道3m宽的固定安全网。如果施工层采用立网做防护时,应保证立网高出建筑物1m以上,而且立网要搭接严密。并要保证规格质量,使用安全可靠。
        f) 要切实做好洞口处的安全防护。具体方法,同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措施相同。
        g) 使用高凳和梯子时,单梯只许上1人操作,支设角度以60度-70度为宜,梯子下脚要采取防滑措施,支设人字梯时,两梯夹角应保持40度,同时两梯要牢固,移动梯子时梯子上不准站人。使用高凳时,单凳只准站1人,双凳支开后,两凳间距不得超过3m。如使用较高的梯子和高凳时,还应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h) 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i) 登高作业前,必须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如脚踏物是否有承重能力;木电杆的根部是否腐烂。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三合板顶棚上行走。
        j) 不准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另外,还必须做好高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如发现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要及时加以排除,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1.1.3 电伤害的防护措施
        1)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所有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严禁"约时送电"。
        2)非专职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和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严禁"私拉乱接"供电线路。供电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
        4)严禁电气设备和电缆长期过负荷或超期运行,使绝缘老化造成漏电。按规定定期对电气设备、电缆进行电气性能测定。
        5)使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职《操作规程》。
        6)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并及时整改。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1.1.4 起重伤害的防护措施
        1)起重机械必须按期由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2)起重机械应设有能从地面辨别额定荷重的名牌,严禁超负荷作业。
        3)埋设于建筑物上的安装检修设备或运送物料用吊钩、吊梁等,设计时应考虑必要的安全系数,并在醒目处标出许吊的极限载荷量。
        4)桥式起重机应安装以下安全装置并保证良好有效:超载限制器、升降限位器和运行限位器、联锁保护装置、缓冲器、防冲撞装置、轨道端部止挡、登吊车信号装置及门连锁装置等。
        5)每班第一次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吊具是否完好,并进行负荷试吊,即将额定负荷的重物提升离地面0.5米的高度,然后下降以检查起升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起重机车运行前,应先鸣铃,运行中禁止吊物从人头上经过,严格执行“十不吊”。
        6)在起重机上,凡是高度不低于2米的一切合理作业点,包括进入作业点的配套设施,都应予以防护,设置防护栏杆,且栏高不低于1.05米。
        7)起重机械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电线保护金属管、金属结构等按电气安全要求,必须连接成连续的导体,可靠接地(接零),通过车轮和轨道接地(接零)的起重机轨道两端应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轨道的接地电阻,以及起重机上任何一点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4Ω。
        8)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两台起重机共同起吊同一重物。在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两台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及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较小一台的起吊额定重量的两倍,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厂技术负责人须在场监督。
        1.1.5 物体打击危害的防护措施
        物体打击主要是高处坠落物或地面物体坠落至基坑、槽造成的伤害事故,针对此特点的预防措施主要有管理措施、防落物或飞溅物伤人措施和防护措施三方面。
        1)管理方面的预防措施
        ①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
        ②设置警戒区。下述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区:塔机、施工电梯拆装、脚手架搭设或拆除、桩基作业处、钢模板安装拆除、预应力钢筋张拉处周围以及建筑物拆除处周围等。设置的警戒区应由专人负责警戒,严禁非作业人员穿越警戒区或在其中停留。
        ③避免交叉作业。施工计划安排时,尽量避免和减少同一垂直线内的立体交叉作业。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能阻挡上面坠落物体的隔离层,否则不准施工。
        ④模板安装和拆除。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作业,2m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的立足点,不要在被拆除模板垂直下方作业,拆除时不准留有悬空的模板,防止掉下砸伤人。
        2)预防物体坠落或飞溅的措施
        ①脚手架。施工层应设有1.2m高防护栏杆和18cm-20cm高挡脚板。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不应有空缺。脚手架拆除时,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投扔。
        ②材料堆放。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施工组织规定的位置堆放整齐,防止倒塌做到工完场清。
        ③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④往井字架、龙门架上装材料时,把料车放稳,材料堆放稳固,关好吊笼安全门后,应退回到安全地区,严禁在吊篮下方停留。
        ⑤其中运输。运送易滑的钢材,绳结必须系牢。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降级使用或报废。严禁使用麻绳起吊重物。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或大模板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禁止将物件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在平台上吊运大模板时,平台上不准堆放无关料具,以防滑落伤人。禁止在吊臂下穿行和停留。
        ⑥深坑、槽施工。四周边沿在设计规定范围内,禁止堆放模板、架料、砖石或钢筋材料。深坑槽施工所有材料均应用溜槽运送,严禁抛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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