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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晨彩虹城夜景亮化工程“1.2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赣县区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31日

2018年1月26日13时40分许,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晨?彩虹城一期二栋夜景亮化工程施工时,一工人从26楼坠落地面,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6时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组成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局、总工会、规划建设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以下称“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准确地查清了事故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责任者提出了处理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情况

死亡1人。死者:刘海深,男,户籍地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庙边组11号,身份证号码,事发前为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从业人员。

2.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1万元。

二、事故相关情况

1.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发包方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福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0790352807;注册资本:一亿元整;营业期限:2013年10月17日至2033年10月16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号:赣建房开字6673号;有效期至2018年7月18日。

2.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承包方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明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1309241240n;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营业期限:2014年6月19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照明、消防、电子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灯具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不具备城市照明施工资质,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除三个股东外,无管理机构和其他工作人员,注册时设在梅林镇光彩大道5号附12号,后来撤离,实际无办公场所。

3.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

彩虹城一期工程施工结束和人员、设备退场后,2017年12月1日建设单位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赣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书面提出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在书面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同日,赣县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出具《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终止施工安全监督时间自2017年12月1日起,并于2017年12月26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

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为该开发项目的零星工程。2018年1月8日,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制作安装(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华晨1期(工)字2018第[001]号),约定工程造价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工期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2月5日。

三、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施工人员共有6人,即尹功生、张恩、刘海深三位师傅和何允华、邱庆香、韩晓灵(受害人刘海深之妻)三位副工。2018年1月26日13时,张恩、刘海深、何允华和韩晓灵来到二栋26楼,何允华整理灯光和贴彩灯胶带底,刘海深、张恩、韩晓灵在北面用护套线将地面的方管吊到26楼。刘海深站在北面走廊栏板上吊方管,张恩和韩晓灵在后面接应。吊了两根后,张恩把吊上来的方管扛到约10米远的地方去切割。刘海深觉得这里脏,要韩晓灵走开。当韩晓灵走开快到电梯间时,听到刘海深大叫一声。韩晓灵转过头来,只见张恩跑过去并说:“完蛋了!”韩晓灵问张恩:“什么完蛋了?我老公呢?”张恩说:“刘海深掉下去了!”韩晓灵和张恩急忙乘电梯下楼。地面上,尹功生和邱庆香负责用26楼放下的护套线捆绑方管。邱庆香捆绑的第二根方管被吊走后,尹功生扛着方管来了,并叫邱庆香去仓库拿胶枪和排插。片刻,一声巨响,尹功生转过身来,只见刘海深摔躺在离墙边3米左右的地面上,墙上挂着一根护套线。张恩和韩晓灵很快下到地面,韩晓灵冲过去抱着刘海深,并喊他的名字。13时43分,尹功生拨打“120”,因占线未打通就跑到赣县二医院叫来救护车。14时10分许,救护车将刘海深送到二医院抢救。16时许,刘海深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1.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城市照明施工资质,无办公场所,无管理机构,无管理制度,除三个股东外再无其他工作人员。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直接组织施工,也不直接参与现场管理,而是把承揽的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简单外包,施工安全管理严重缺失,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夜景亮化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安全意识不强,对施工企业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不严,将夜景亮化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管理机构的企业施工,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施工作业人员自身安全意识淡薄,高层作业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作业人员直接站在走廊拦板上冒险作业,也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华晨?彩虹城夜景亮化工程“1.26”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无施工资质,现场安全管理严重缺失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责任划分和处理意见

1.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城市照明施工资质承揽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施工业务,违反了《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第八条规定,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和主体责任。鉴于其在事发后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未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根据《城市照明规定》(住建部令第4号)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壹佰零九条第(一)款等规定,建议对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取缔,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对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贰拾万元整(¥200000.00)罚款。

2.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直接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应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建议对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壹拾万元整(¥100000.00)罚款。

3.刘海深,华晨?彩虹城一期夜景亮化工程施工人员。刘海深自身安全意识淡薄,高层作业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直接站在走廊拦板上冒险作业,应承担一定责任。鉴于其已在本起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另追究其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江西天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自觉执行建筑安装施工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无资质或越资质承揽工程行为。

2.赣州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以本起事故为教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零星生产经营项目直接发包的,要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要认真审核承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切忌盲目发包,一包了之。

3.建设、城管、房管等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加强房屋建设、维修、装饰等零星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规范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员并落实专职安全员职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以防类似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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