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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建设有限公司“3·2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11月29日

2022年3月23日11时49分左右,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温岭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内,发生一起一般其他伤害事故,一名工地员工当场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授权,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了事故调查。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市总工会、城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组经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材料,形成以下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基本情况

1、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84年6月20日,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XXX三段13号,法定代表人:贺XX。经营范围: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路基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市政工程总承包壹级。系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项目(以下简称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二分部项目施工方,也是温岭两高联络线PPP项目建设方之一。

2、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XXX路188号2201室,法定代表人:乐XX,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系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二分部劳务施工合作单位。

3、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7年9月,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区XX路1319号滨海指挥部二层218室,法定代表人:郭X,经营范围:公路水运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监理、咨询、试验检测服务、工程设备租赁、劳务派遣。系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总承包部第二监理办。

4、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23日,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XXX路818号XX大厦1002室-3,法定代表人:高X。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系温岭两高联络线PPP项目建设方。

5、陈XX,男,汉族,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二分部项目常务副经理。

6、乐XX,男,汉族,系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7、陈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二分部桥梁一工区总责任人。

8、胡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负责人。

9、周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系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管理人员。

10、王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在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上班。

11、姚XX,男,汉族,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二分部桥梁一工区员工,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3.23”一般其他伤害事故死者。

二、工程基本情况

温岭两高联络线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28.49亿元,其中建安费用为72.1亿元。全线位于温岭市境内,总体自西向东走向,起点位于温岭市大溪镇,终点位于沿海高速温岭北互通南侧2.0公里,全长32.871公里。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7日,计划完工时间2023年11月26日,合同工期36个月。工程为PPP模式,由中国电建路桥集团联合中国电建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电建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

2021年4月12日,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与曙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具体建设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桥梁工程K14+698-K16+257段(第一工区)施工事宜,具体内容:K14+698-K16+257段的桥梁工程施工,包含标段范围内桥梁桩基、下部结构(包含垫石及预埋钢板)、现浇箱梁、钢混结构、改河改渠,以及相应的100章临时设施等。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属于合同内100章临时设施之一,由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安装和拆除,钢筋加工场内钢筋加工事项均由曙光建设有限公司安排员工进行。

三、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3月23日11时许,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工人周XX看见钢筋加工场内一个已经制作好的钢筋笼柱顶往下2米左右的一个部位有点弯曲不符合标准,需要进行矫正。于是其在拨打电话告知胡XX准备用钢索进行矫正后,就叫另一名工人王XX一起对这个弯曲部位进行矫正。王XX在加工场北面空地外找了一根钢索,周XX在加工场内找了一个手动葫芦,在准备开始进行矫正时加工场负责人胡XX来到加工场内,两人向胡XX介绍准备矫正的方案,胡XX默许该方案后离开现场。随后两人把钢索一端固定在钢筋笼弯曲部位,另一端固定在加工场西侧钢结构柱上,至11时30分许,矫正措施设置完毕(钢索处于绷紧状态,横跨整个加工场通道),两人随后离开加工场。至11时49分左右,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二分部桥梁一工区员工姚XX驾驶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准备回到位于加工场南门边宿舍,未经外部道路通过,而从钢筋加工场通道北入口驶入,颈部碰撞到横拉的钢索后从车上倒至通道上;11时53分许,一工区工人祖XX及胡XX发现加工场横拉的钢索边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祖XX至钢索附近发现姚XX躺在三轮车边,地上流有很多鲜血,祖XX立即拨打电话告诉工地管理人员冯XX,后冯XX拨打电话给温岭联络线总承包部二分部桥梁一工区专职安全员林X,林X至现场后拨打“120”急救电话(11时58分许),过了10 分钟左右救护车到现场。经检查后,医生宣布姚XX已经死亡。

涉事钢索总长20米,直径10毫米,矫正用长11.25米,离地高1.46米。

2、事故救援及善后情况。3月23日13时35分许,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向温岭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温岭市应急管理局、城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3月 28 日,陈XX代表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调解协议,一次性支付赔偿金1410000元,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平稳有序。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亡人员:姚XX,男,53岁,汉族,安徽省望江县人,身份证号码:340803XXXXXXXXXXX。 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410000 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姚XX驾驶电动三轮车碰撞到横拉的钢索后致使颈部出血死亡。

2、间接原因:(1)对钢筋笼弯曲部位进行矫正时违规将钢索安装在通道上;(2)架设钢索后现场无明显警示标志,无专人看管,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导致事故发生。

(二)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一般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姚XX,安全意识不强,在回其宿舍时未走外部道路,为图方便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加工场作业区域通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

2、胡XX,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负责人(负责加工场安全管理及技术指导等),在知晓周XX与王XX横拉钢索进行矫正方案后未及时制止,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周XX,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温岭两高联络线总承包部城北三集中智能钢筋加工场管理人员,违规在通道处架设钢索并横拉,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4、乐XX,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及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5、陈XX,施工单位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及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6、曙光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未及时排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7、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建议由温岭联络线指挥部按规定处理。

8、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导建设单位建立健全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不到位,未有效规范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建议由温岭联络线指挥部按规定处理。

9、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由温岭联络线指挥部按规定处理。

五、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1、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按照事故“四不放过” 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事故防范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问题,确保不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要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3、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岭联络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监管的经验方法。一是加强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工程施工中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4、中电建路桥集团(温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指导建设单位建立健全专业分包管理制度,规范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不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要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事故的再次发生。

6、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工程安全检查频次与力度,督促各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消除生产安全隐患,防范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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